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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玉琴与惠康医院产生医疗纠纷家属质疑情况答复
作者: 发布于:2018-02-28 文章来源:商南宣传网
一.事发当日刘玉琴家属在事情发生后11点左右电话报告县卫计局,当日(2018.2.3)2018.2.3是周六非工作日,卫计局医政股一名同事周内已请假不在县城,另一名即医政股长孙志峰也在五里铺老家照看病危父亲,接到报告后已尽可能最快速度赶往惠康医院,且患者女婿一直在现场守候,当场即将有关医疗文书打印并带走,孙志峰股长也一并口头告知惠康医院负责人贺大为封存医疗文书及皮试药品针具,不存在证据流失问题。
二.县卫生监督所于2018.2.6日上午11点30分接到患者家属的纠纷投诉信件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相关调查并于2018.2.7日作出书面调查报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惠康医院无非法行医行为。
三.经调查,在刘玉琴治疗过程中,魏博接诊病人并在执业医师贺力坤指导下开具电子处方。化验单,范蒙配制皮试液并指导魏佳媛给患者做皮试。在抢救刘玉琴过程中贺力坤为主治医生,开具医嘱、为病人做心肺复苏术。贺力坤具有中西医结合副主任医师资质。
四.患者家属2.5日到县卫计局要求查看监控资料,分管领导安排医政股孙志锋股长一同前往。随后即联系惠康医院贺大为询问是否在医院,所以出现在大厅即有接待人员询问在一楼还是二楼调阅
五.2.6日家属要求面见当事魏佳媛护士,但由于该护士当日是下夜班倒休,未留意电话,所以大约半小时后联系上赶到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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